一: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
1.目的及适应范围
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,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,制度出适应本公司的塑料喷涂件检验标准,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、客观的方法。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,用供需双方制定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方法加以解决。
本检验规范适应于塑料件喷涂加工件制品(喷涂:一般喷漆为底漆+面漆)的检验与验收。
2.内容
2.1术语:
1)漆点: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
2)垂流:涂层后由于局部漆量过大,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。
3)皱皮:由于涂膜的流平性不良,涂层处产生的皱褶。
4)分界线不清:一种或两种不同颜色的涂料边界线互相交错。
5)针孔: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。
6)漏底:该喷没喷的部位称露底。
7)虚喷:涂膜厚度过薄可看见基材底色的部位
8)喷花:涂膜厚度不均匀的部位
9)杂物:涂膜表面因杂点毛尘引起凹凸点
10)泛白:涂膜表面呈气雾状
11)污垢:光滑面上的污渍,通常在不干净的环境种造成2.2自制件分类说明:
一类:高精度喷涂制件
二类:丝网印
3.检验方法
3.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:
视力:具有正常视力1.0——1.2视力和色感
照度:正常日光灯,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,目测距离:眼睛距离产品40,直视为准产品被观测面与水平面呈45°角,观测时上下左右转动在15
观察实际:<10秒(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)
3.2关于塑件喷涂件的外观A\B\C面检验的方法:
A:面在正常的产品装配中 可见的表面。如:产品的外露表面
B面:在正常的产品装配中不常可见的表面。如:产品的底部
C面:指产品结构的非外露面。如:产品的内表面及装在内部的结构件
4.检验项目及标准
二次加工(喷涂)的检验项目及标准
序号 类别
缺陷一类二类1.漆点颗粒A面:在直径100mm内允许有φ0.2mm颗粒2个;φ0.2mm4个,两点间距大于60mm
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
B面在直径100mm内允许有φ0.3mm2个;φ0.3mm4个两点间距大于60mm
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2垂流A、B面不允许有垂流
3针孔A面:在直径100mm内允许有φ0.2mm2个;φ
0.2mm点3个两点间距大60mm
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
4皱皮A、B面不允许有皱皮;在非可视面允许有轻微的皱皮
5.漏底A、B不允许露底(一般漆层厚0.025)
6.分界线不清 分界线上由于工装问题允许有小于0.2mm混色现象
7.虚喷 非外露面允许有轻微的需喷
8.喷花 A、B面不允许有喷花现象C面不影响使用
9. 涂膜应平整光滑,亮度符号要求
10.划伤
A面:在直径100mm内允许有0.1×3mm划伤2个;0.1×3mm2个两点间距60mm
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2个
B面:在直径100mm内允许有0.2×6mm2个;0.2×3mm3个,距离大于60mm
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2个
C面:不影响正常使用
11.泛白 A、B面不允许有泛白
12杂物(线性毛尘)
A面:在直径100mm内允许有0.1×3mm杂物2 个;0.1×3mm4个,间距大于60mm
同有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
B面:在直径100mm内允许有0.1mm×5mm杂物2个;0.1×5mm3个,间距大于60mm
同一表面上总数不得大于4个
注:同一表面上漆点颗粒与针孔总数不得大于4个;划伤与毛尘总数不得大于4个
13.颜色和色差 涂层得颜色与光泽应与合同规定得标准色板一致,其允许色差E‹0.8;室内灯具抗紫要求一年无明显变化
14.附着力:涂层应有良好的附着力,并与底材结合牢固,用附着力测试用的划格器(或用11号手术刀),划格实验时,刀片平面垂直于试件表面,用力均匀、速度平稳,无抖动地在平整的漆膜上横竖垂直切割四下;用毛刷沿格阵两对角线方向轻轻地复条划痕至底材表面5次,然后检查方格中漆膜脱落情况。实验后无漆膜的不良现象
15.硬度:涂层经铅笔划痕实验,硬度2H
16.耐盐雾性:300小时无变形,横切面的腐蚀小于1
17.丝印:丝印或图形、字体应整齐、工整、字边清晰
18。包装:零件之间用软纸垫隔不得碰撞摩擦,并不得粘上污垢
留下一个回复
想参加讨论吗?随时做出贡献!